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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德玲 我在2006年4月份,被县恶党非法抓到拘留所关押了二天。由于自己不重视学法,在邪恶的迫害中,由于怕心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声明:在县拘留所黑窝内写的“保证书、所按的手印、签的字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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