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爱华
我是九九年二月份得法的。队长找到了我,问我有没有大法书,当时我说了几句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。现借明慧网郑重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正念正行,坚信大法和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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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/1539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