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俊杰
我在2005年春天从新办户口时,为了减少麻烦,按警察要求填重点人物表上签了名,承认了邪恶的安排给大法抹黑。今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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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/1539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