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兰君
我于95年得法。99年邪恶开始高压迫害后,在党支部会上照报纸上抄了污蔑大法和师父的话,随后回家毁了大法书。声明:我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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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/1539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