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贺金玉
我曾经被居委会和派出所强加于我写了一个“认识”,我现在郑重声明:我的那个“认识”是邪恶势力强加于我的,我声明作废!我要学法炼功!跟着师父走!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/1539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