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殷寿华
我是九九年初得法的。由于怕心,将两本大法书烧了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听师父的教诲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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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/1539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