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永义
99年7.20期间,邪恶曾经威逼我写的“不再炼功的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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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/1539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