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汉文、李巧云
以前,街道找我们在一个表上签的名作废。坚信师父和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2/1539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