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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玉荣 大约2004年,我丈夫和我婆婆向当地派出所举报我在家炼法轮功,后来,派出所来人到我家调查。我当时领着孩子出去了,所以派出所的人未见到我。当天,我领着孩子回家后,我婆婆告诉我,派出所来人叫我去一趟。我当时不知何故,就抱着孩子去了。去后,才知是他们举报了我。当时一户籍警给我作了笔录,最后问我“还炼不炼法轮功了”,我说:“孩子小,只要我在家,就缠着我,他们又不管孩子,我想炼也炼不了”。结果那警察在笔录上写了我“不炼法轮功了”,最后让我看了笔录,并强迫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当时签的字作废。我将继续坚修法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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