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朱玉荣

    大约2004年,我丈夫和我婆婆向当地派出所举报我在家炼法轮功,后来,派出所来人到我家调查。我当时领着孩子出去了,所以派出所的人未见到我。当天,我领着孩子回家后,我婆婆告诉我,派出所来人叫我去一趟。我当时不知何故,就抱着孩子去了。去后,才知是他们举报了我。当时一户籍警给我作了笔录,最后问我“还炼不炼法轮功了”,我说:“孩子小,只要我在家,就缠着我,他们又不管孩子,我想炼也炼不了”。结果那警察在笔录上写了我“不炼法轮功了”,最后让我看了笔录,并强迫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当时签的字作废。我将继续坚修法轮大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4/15408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