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桂英、程思莲
以前在邪恶强迫下,签了字、按了手印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4/1540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