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菊
二零零一年,在压力下,向邪恶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特此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4/1540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