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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晓宁 我是94年得法的,在99年7.20迫害开始初期,我的母亲、弟弟到北京证实法,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回来,街道及派出所的恶警闯入家中非法抄家。我因当时学法不精進,加上街道居委主任的伪善、派出所的恶警的威胁,我将家里的一本大法书交了出去,当时还天真的以为配合它们工作,别让它们为难。现在我认识到这是纵容了邪恶,自己主意识不清,没有做到大法弟子该做的。感谢师父给我改过的机会,我郑重声明:以前违背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真正做好三件事,肩负起大法弟子的责任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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