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淑蓉
因我没在法上悟法,被人心带动签了不该签的字,深深痛悔自己悟性太差,对不起恩师和大法弟子的称号。特在此声明:我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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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3/1539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