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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黎 我叫陈黎,女,16岁。去年在校长及派出所的强迫下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此后非常后悔。现在我向全世界声明,我去年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作废。 能在宇宙大法中修炼,这是千载难逢的机缘,我此后会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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