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明疹
我曾被恶警逼迫填写“不修大法”的声明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特次声明:以前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5/1541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