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菊香
我以前把大法书和法像被迫交上去了,声明:该行为一律作废。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今后一定跟师父修炼到底,做好三件事,在正法路上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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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5/1541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