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英
二零零一年曾经在“不学大法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名,深感对不起师父,现在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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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7/1542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