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瑞琴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由于怕心,我交了一部份大法书,剩下的书都烧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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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7/1542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