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英
七二零之后,我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老师的事,二零零五年又是犯了同样的错误,写了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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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7/1542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