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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彩芬 1999年7.20之后,在单位保卫科的高压下,我交了两本《转法轮》、一套讲法带、集体炼功宣传大法简介、“真善忍”横幅。2000年9月初天安门证实法,在局看守所按了手印。2000年10月底去天安门证实法,在局中看守所强制我照相。2003年5月底强制我進洗脑班,有帮教头子和犹大们宣传邪说,给我洗脑,最后写了“不炼法轮功了”。2003年10月底,二次進入洗脑班,帮教头子和犹大攻击大法,宣传歪理邪说,我用常人心与它们周旋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0年~2006年在本村恶人书记两次不怀好意问我还炼不?我说“不炼了”。 2006年11月街道办四人到我家骚扰,我说“不炼了”。我以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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