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公秋
在邪恶的迫害中,写过“保证书”,说过、做过的背离大法的言行,在此声明作废。我一定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8/1543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