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华
我在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号在邪党的高压下,曾经交出所有的大法书,做了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8/1543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