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丽华
为了所有的人都能看到大法救人的真相资料,尽快停止迫害,不要犯罪。我在给警察送真相时遭到迫害,在此我郑重声明:在受迫害中我所有的字迹、手印,一律作废。我决不承认邪恶的迫害,坚决走师尊安排的正法修炼之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9/1543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