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淑艳
以前的手印、签字及所有背离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9/1543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