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利华 一九九九年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,我女儿的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写一篇“揭批”书面材料。女儿回家问我写不写,我说:“随便抄一篇吧,应付一下”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用变异的观念对待,这也是承认了邪恶对众生的迫害,特此声明:我当时所说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