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英
以前我在不明法理的情况下,烧毁了一部份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0/1544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