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珍
99年7.20时,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烧毁了法轮图片等。今后加倍弥补损失,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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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0/1544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