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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杜茂华 我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到同修家学法,被一群恶警绑架到派出所,后由家人接回。在家人来接我的过程中,我配合警察,在笔录上签了字。回来后,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,我认识到自己当时为了尽快回家,配合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当时的签字作废。从今以后我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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