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翠英
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所有对大法和老师不敬的话以及出所后给某队长的信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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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1/1544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