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洪英、张家霜 2006年11月2日,我们因发真相资料被人举报,后被装進麻袋送進看守所。在高压下,由于情和怕心的作用,我们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严正声明:在看守所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