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继芬
由于执著见亲人同修,在劳教所接见时签了字,现在觉的错了,很后悔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声明作废。我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精進实修,跟上正法進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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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2/1545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