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凌云
曾在派出所邪恶势力的威逼下写了所谓的悔过书、保证书等。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事和所说的话一律作废!
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为大法、为师父讨回一个公道!还大法清白、还师父清白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9/97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