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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彩霞

    一九九九年八月的一天晚上,派出所恶警把我绑架。当时我衣兜里有一篇大法经文,由于怕心,我把经文撕碎扔到了厕所里。同年十月,在教养院遭受迫害时,我曾经骂过师父一句脏话。这些言行是对大法和师尊的严重犯罪,我真是后悔莫及。严正声明:以上在遭受迫害期间所有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我要用实际行动弥补罪过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信师尊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圆满随师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3/1546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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