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桂文
二零零一年九月,在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威胁下,由于我怕心严重,写下“不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。以及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从新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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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3/1546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