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大力
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迫于邪恶的压力,违心在“反大法”的签名簿上签了名和所写的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我现在决定从新做好,坚定正念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3/1546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