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传俊、孙象增
七二零以后,迫于单位压力,写过“不修大法”的“声明”,声明作废。抓紧实修,补回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3/1546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