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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黄宝琴、石克玉

    二零零一年八月份我们被非法拘留十五天。邪恶不许我们回家,并让我们写所谓的“保证”。由于我们当时对法理认识不清,所以就写了。邪恶还复制了师父的照片让我们撕。我们现在认识到这是大错特错的,是对师对法的最大不敬,我们向师父认错。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”和对不起师父的行为作废。记住教训,坚修大法心不动,修去各种执著,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4/1547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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