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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翠玉 我平时没有认真学法,不明法理。由于执著与怕心,于 2007年4月12日晚在派出所劝女儿答应邪恶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还答应它们做同修的思想工作,给大法和同修造成巨大损失。严正声明:那时的所思、所想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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