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敦蓉
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,但长期来学法走形式,不精進。在邪恶迫害下,我真的把大法书交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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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4/1547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