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彩文
我曾在99年7月底写过模棱两可的保证书,在2001年1月迫于压力违心地同意让人在邪恶的保证书上签上我的姓名。我今痛悔愧对师父慈悲苦度, 声明所有不利大法的保证作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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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9/97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