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代小花
过去我写过“保证书”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在正法时期没做好,我后悔了,声明: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今天开始我一定做好三件事,要加倍弥补,跟师父走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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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6/1549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