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随英
7.20后,我被迫写“保证书”及条文签字,这些是对大法背离的言行,在此严正声明:所有签字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放下执著,努力去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6/1549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