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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艳玲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晚在同修家被邪恶劫持到县国保大队,在询问笔录上签的字声明作废。十九日早乡长、村长及派出所指导员所写的“保证”(我不知道写的内容是什么),以前村长让村妇女主任替我们大法弟子写的“三书”等一切配合邪恶所写的所有违背大法的东西一律声明作废。以后一定严肃对待修炼,走好走正最后的正法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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