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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瑞芬 我九六年得法。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,积极参加。“七二零”法轮功遭到邪党迫害,当时我胆子很小,不敢学了,还把一些书籍交了。现在认识到这是大错特错。我向老师认罪,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律作废。从今以后我从新学大法,坚修大法到底,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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