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詹秀震
我于二零零七年8月去北京证实法,被恶警非法拘留,七天后恶警逼迫不签字不让回家,我被迫签名回家,现在认识到做错了。郑重声明:在邪恶迫害下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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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7/1550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