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莲凤
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曾被非法关押進看守所,当时我本人并没有写三书,但后来才知道家属代我写并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由家属代写、代签的一切本人都不承认,彻底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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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8/1550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