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芬、庞淑琴
从七二零以后我写了“不炼大法保证书”,很后悔。顺从了旧势力安排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现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8/1550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