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平贵
在2000年6月份,在非法被强制拘禁迫害时,写了对大法不利的语言和所谓的“悔改”,现声明这一切作废。今后决心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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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8/1550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