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金童
2004年底,我从看守所出来,邪恶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写,小儿子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儿子代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道路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精進实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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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9/155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