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真
在邪党的恐怖高压下,由于怕心,烧毁了部份大法书和师父像片。在此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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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5/19/155145.html